爷爷的祖父是清代早期是御林军,相当于现在的特种兵,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总是跟我说御林军的故事。
在清代,皇帝出门有许多“内大臣”和“御前侍卫”随从,这些人全要穿“行褂”,帽后戴孔雀翎,还要佩刀(最挨近皇帝的严令不许佩刀)。根据史料记载,这些内大臣和御前侍卫所穿的行褂全部用明黄色的绸缎或纱(一般冬天穿绸缎,夏天穿纱)制成,没有花纹和彩袖。 他们所穿的这种“行褂”就被称作“黄马褂”,清代典制里有时也称“黄褶”。例如《清会典》、蒋良骐的《东华录》和高士奇的《扈从东巡日录》里就都曾记做“黄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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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清会典事例.侍卫处.仪制》中记载:后扈前引大臣一二等侍卫升级新补者,岁于十二月行文内务府,支领缘貂朝衣端罩,豹尾班侍卫支领蟒袍;恭遇巡幸,支领黄马褂。
这里要说明的是,“明黄”就是“淡黄”,是当时帝王专用的颜色,一般贵族或宫妃只能用“金黄色”(即“深黄色”),平民最多只能用“杏黄色”(也即“红黄色”)。“明黄”在这里是最名贵的,除皇帝外,只有为皇帝服务的人才特许服饰明黄色。因此一般说来,这种马褂是天子近侍的服装。
“赏穿黄马褂”与前面所讲的内大臣和御前侍卫所穿的黄马褂不同,前者是由于职务关系而穿的,如果职任解除,不做御前侍卫或内大臣,黄马褂就不能再穿。所以这种黄马褂也叫做“职任马褂”,满洲话为“秃山褂子”。而“赏穿黄马褂”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,它可以在一切庄重或典重的场合穿著;必要时,甚至可以见官大三级,方便行事。
“赏穿黄马褂”又有两种。其中一种时打猎校射时所赐,在清代咸丰以前,即公元1861年之前,皇帝每年秋天都要到木兰(今河北省承德市北400里处,现名“围场县”)打猎20天,进行“行围”。这时在打猎时射得鹿的,或打猎完毕遇到献禽的蒙古人,皇帝一般都要赏给黄马褂。此外打猎期间往往还要校射(射箭比赛)扈从的汉满官吏必须全部参加,射中五箭的(汉官规定射中三箭)且官阶较高的,一般都可得到御赐黄马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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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小我就想去当兵,强健身心,保卫国家,为国家付出一份力量。结果真的如愿以偿去了部队,部队的环境真的很好,练,练,练,练为战。我叫快乐是个典型的90后,同别人不一样的是我是个有社交障碍的自闭型男孩,所以我的圈子总是在同龄人以外的低龄孩子圈中混迹。因为父母特别的宠爱所以我到18岁的时候还不会洗衣服和叠被子。 直到当兵之后,我才由一个不懂事的大男孩变成了钢铁军营里最坚硬的磐石,用连长的话来说我是个倔脾气的石头,我这块石头在军营里安营扎寨近5年,直到转业之后我也不曾忘记那段最光荣的历史,我是一个调皮捣蛋并且坚韧不拔的兵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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